2011年3月19日 星期六

[卜富澤諮詢回覆] 民事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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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
匿名 提到...

您好,我想請教一下。大約一個月前,我在網路上應徵到一個工作,工作內容是統計學問題的諮詢解答,當時與雇主談的條件事在MSN上討論雇主的統計學疑問,然後時薪600元。後來討論了兩小時,對方要求打折,我的個性比較不喜歡囉嗦,所以就說「那就收一個小時半」;結果三週之內,對方完全沒有付款,我寄email給他,完全沒有回信,打手機給他,一次有通,他說會匯款,可是過幾天再打,手機變成空號,此時已經過了三週。然後我就在PTT上寄信給他,告訴他請他在兩天內將款項會給我,不然我要寄存證信函到他就讀的學校系所,當時我是因為聽說如果不知道對方的家,可以寄到對方會收到的地方才這樣說。結果雇主很生氣的回信,在信件上罵我(我寄信給他都很客氣),還說我在威脅他,然後說他只願意付一小時的錢;事情到這裡,我已經不想跟他煩,就說那就一小時的錢,主要是我也知道,雖然差那三百,但是他是一開始就不想付錢,所以只要逼他付錢,不論多少他都會心痛,我就達到懲罰他的目的,所以才答應他只付一小時。只不過,沒想到又過了一週,對方還是沒付款。我知道走法律途徑是完全划不來的,但至少要讓網友知道這個人有多過份,請大家小心,所以我想在網路上公布他的ID。現在我的問題是:(1)我說要寄存證信函到他的校系,真的構成威脅嗎?(2)在網路上公布他的ID及他真的沒付帳的事實,我是否構成任何犯罪?(3)假設公布ID不構成犯罪,那公布本名呢?因為畢竟ID可以換,但本名不能換;同樣的問題還有,公布手機與他就讀的校系是否違法?我今天看到他在某個看板要賣物品,我覺得以他的誠信很可能又會騙人,所以我想趕快提醒其他網友,但又怕犯法,所以想來請教您,麻煩您抽空幫我解惑好嗎?真的感謝您!
2011年3月12日下午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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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您好:
依據您所提供的事實,
您好 以下依序回答您的問題
1.存證信函顧名思義就是存證的效果,只是將來如有訴訟,證明您曾經通知過對方而已。
2.如果您在網路上所陳述者為事實,當然不違法。
3.公布真實姓名或手機號碼將可能洩漏個資的問題,務必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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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