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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
匿名 提到...
您好,我是網拍賣家。
最近賣出一套二手dvd,
買家一收到貨便表示分段檢查時商品第三片13:04分的地方有lag的情況,
卻用「光碟損壞」、「嚴重刮傷」等詞來形容,
但是我的光碟真的保存良好,確信沒有問題。
補習班賣的光碟本來就不適合做分段檢查的動作,
因為品質不是很好,加上我請他換機器檢查,
他竟然說機器很好不會有問題之類的。
這不是我第一次賣dvd,他卻是第一個說有問題的人,
賣時便已告知為二手商品,而不是新品本來多少就會和機器有摩擦,
但那根本不是所謂的嚴重刮傷,本人因為怕麻煩,所以直接告知對方願意讓他退貨,
豈料對方仍依舊對我精神轟炸,對我加以挖苦,所以我暫時不打算讓他退貨了。
本來就知道消保法有規定智慧財產權的東西是不能退的,
連我當初買新品使用時,
補習班也是在光碟開封出貼「一經開封恕不退貨的字樣」,
如果當初有問題我也是求助無門阿。
我不讓對方退貨是因為
1.我不知道他是否會將我的光碟盜錄、盜call。
2.要怎麼證明東西不是他弄壞的?
3.他會不會寄還給我前將內容全數看完?
4.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看了內容不喜歡所以用有瑕疵等理由退貨?
如果我不讓對方退貨,會不會有問題呢?例如被告之類的?
2010年10月3日下午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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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您好:
依據您所提供的事實,
您的責任應視你在拍賣時,敘述之產品狀況,以及雙方約定之事項。
而因為您為一般的二手商品交換,並不具有消費者保護法中,郵購買賣的性質。
其消費者保護法中所規定的郵購買賣,是專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郵購買賣行為。
而您與買家的關係適用民法買賣的規定。
即您負有擔保產品有一定品質或功能的責任。
惟此時商品的瑕疵,是否為您賣出時存在,或是買家購買後所產生,則必須相當之證明。
因此,建議您與買方協調時,應理性分析問題,包括出賣前是否有產品照片,或是其播放機器
的品牌等。
因此您要退款的責任,應該會發生在您出賣的產品在出賣時存有瑕疵,並影響其功能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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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插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