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卜富澤諮詢回覆] 民事法律問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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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
匿名 提到...
您好~

十年錢家母借了一筆錢給親戚周轉(沒簽借據),誰知道親戚事業一夕間垮了,債務一拖就是十年。請問

1. 因為沒簽借據,用錄音的方式誘導對方有其效力嗎?
2. 親戚十年前好像有開本票,但都跳票,這對我有幫助嗎?
3. 有任何方法能讓對方還這筆錢嗎?

謝謝...
2010年7月31日上午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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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您好:
依據您所提供的事實,
1.錄音可作為債權確認之證據,可依此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提起訴訟
2.參考票據法
第 121 條  
本票發票人所負責任,與匯票承兌人同。
因此本票並無所謂跳票,如有發生跳票的狀況,應為支票
因支票跳票代表發票人在銀行之存款不足,而銀行拒絕支付。
因此支票亦可最為債權之證明
3.如對方已脫產,法律上之方法皆難以取得欠款,雖有債權保存等方法,
惟時日已久,對方財產恐以不足執行。
如確認對方仍有財產,除上述民事訴訟之方法外,亦可以申請調解,請求對方還款。
調解之結果與法院之判決有相同之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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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插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