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卜富澤諮詢回覆] 交通事故問題

本站僅供諮詢,不負任何法律上之責任
案例事實
匿名提到...

我在前陣子下大雨的時候

與另外一位機車騎士發生了車禍

此機車騎士是直行車(送貨中)

我從路邊的小路出來

因此發生了車禍

對方門牙斷了和一些擦傷

對方是有看到我卻沒有慢下來

我是要左轉,所以車速並不快(停下來再起步)

當時監視器畫面拍到我騎出來車道但是還沒過雙黃線


然後那台送貨中的機車騎士好像沒有減速的撞上去



路口2    路口1 ◎:雙黃燈
↓      ↓
────────────┘ └─
(送貨)→
─────┐ ┌──◎─────
↑(朋友停下來後,要在起步的地方)

這兩個路口,只有路口1有雙黃燈

路口2是沒有交通號誌的



以下是朋友想請教各位大大的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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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已經上過法院了, 但是檢察官當下沒有釐清肇事責任,也就是沒有說誰對誰錯,只說我
們私下和解!但是是不是會判說誰錯幾分,譬如:我方5分對方 5分,或6分他4分!

2.私下合解無法談攏的原因是對方想獅子大開口,再來沒有一個公正的判段對誰對誰錯,而
對方想要我負責全部的醫療費用及損失!但是肇事責任如何釐清?

3.因為我當下沒有跟法院提出送調解委員會, 而我事後想送調解委員會那該如果跟法院申
請車禍的資料還有監視器畫面?調解委員會是不是會依車禍資料來做出客觀的判斷?說明誰
對誰錯?

4.最重要的事後我該如何跟法院申請車禍資料和監視器畫面送去調解委員會?
(要打電話給法院或是從調解委員會那邊跟法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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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四點因為檢察官希望他們私下和解所以一些資料跟監視器尚未送至調解委員會

我不是不負賠償責任,該負的還是會負

只是不知道是因為對方已經把資料調走

我不知道現在要去哪邊調資料跟監視器畫面送至調解委員會

所以想請教板上的大大們,麻煩指點一下

謝謝你們看完這攏長的文章

感恩
2010年7月18日下午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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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您好:
依據您所提供的事實,
有幾點觀念要先釐清


  1. 調解委員會僅提供當事人間調解的環境,包括場所與調解人,但是並不負責判斷任何當事人的責任,但當事人間之調解共識,紀錄後有與法律判決相同之效力。
  2. 調解委員會一般申請,為向對方戶籍地之行政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對方之姓名及連絡電話。
  3. 調解需要用到之證據部份,應向法院聲請閱卷
  4. 醫療費用的部份,強制責任險會負擔,但是必須要基於診斷證明之範圍。(例如,診斷證明腳傷,確要求手傷開刀之費用,強制險不會負擔)

而您的責任部份,因為您的行車路線為支道轉彎車,對方為直行幹道車,依照交通法規,您的路權較小。

而對於對方未減速或是可判斷車輛駛出部份,對於有利於你的事實,您有舉證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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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插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