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僅供諮詢,不負任何法律上之責任
案例事實
Blogger 俊宏 提到...
您好,發生車禍之後做完筆錄後,對方肇事司機態度太消極。我想對他提民事訴訟,我要去車禍發生的地方法院提民事訴訟,還是說在我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即可?
感謝您!!
2010年7月19日下午1:29
--
解答
您好:
依據您所提供的事實,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 1 條規定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第 15 條
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
以及
第 21 條
被告住所、不動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其他據以定管轄法院之地,跨連
或散在數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法院俱有管轄權。
第 22 條
同一訴訟,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原告得任向其中一法院起訴。
因此您欲提起民事訴訟,可向被告(肇事司機)的住所地所在法院或是侵權地(車禍發生地點)法院提起。
--
卜插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