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卜富澤諮詢回覆] 民事法律問題

本站僅供諮詢,不負任何法律上之責任
案例事實
我媽媽因為近年來的行為越來越偏差
常常半夜晚回家 躲在棉被裡講電話等等
最近更是過年自己跑出去玩
2月25卻玩到側夜不歸 小孩子打電話都不接
之後就爆發了 接著查到通聯紀錄都是同一樣男士的電話 以及也因為被拆穿情緒很大
一直跟我爸爸吵架要離婚等等
我爸爸就叫我媽媽娘家的人帶回去勸
勸了一個星期 爸爸特地開車去在媽媽回家
接著回家一個星期晚上八點就下班
但每天都到快12點才回到家
有一天我弟弟打給他要騎車去接他也沒用
甚至騙我們一下子在板橋一下子在士林
他根本不跟我們說他去哪裡在幹麻
然後回家之後我爸爸很生氣搶了他的皮包跟電話要來看
接著我媽就很生氣
覺得我爸爸壓在他身上搶的行為不對
從4/2開始就不回家了 揚言說要告他家暴
但我們小孩都在旁邊根本沒有打他
持續到今天已經很多天沒有任何一通對小孩關心的聯絡
只是打給小孩叫我爸不要去他公司亂
不然他就要告我爸傷害
(但事情發生到現在 我爸從來沒有採取什麼激動的行動 還一直問我媽還有沒有這個心留在這個家 還原諒我媽的作為)

請問:
可以去告我未履行同居義務嗎?
請問親戚沒告知媽媽在她們那邊
有構成什麼罪嗎 例如妨礙家庭?
以及夫妻之間的財產該如何去分配履行?
離婚是不是最好的道路
以免媽媽在外被騙簽別人本票之類?

搞到現在真的家一天都不安寧
還長那麼大第一次看到爸爸在哭

2011-04-19
媽媽寄來法院的通知書了是媽媽先撕破臉的
我們那天都已經求他回來了爸爸還親自去接他
然後他卻依舊和那個外遇對象(我們也有他的電話)
藕斷絲連

爸爸只是工作忙賺錢養家活口
難道一個家辛苦 就可以外遇嗎

他只是一心一意想要離開這個家
加上已經好幾天跟小孩都沒有聯絡了
關心也沒有的話 卻讓我們看到法院傳單
請問我們該做何感想

請問我們該如何做抗告處理
因為家境關係無法請律師
謝謝你們耐心的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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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您好:
依據您所提供的事實,
應該尚無法構成不履行同居義務。
親戚不告知媽媽在他們那邊並不構成犯罪。

若欲訴請離婚,則可依民法1030條-1分配剩
餘財產(以您父親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與您母
親婚後有償取的財產之差額平均分配)另外因
為不清楚您所指的法院通知書為何,恕無法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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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