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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
匿名提到...
您好~
前陣子敝人車禍,因此住院約三星期,此為公出時間,故申請公傷假,近日回診時請醫師開立診斷書, 及修養日期,以便公傷假請假用,醫師最後於診斷書上寫:宜休養兩週以上(以上空白),宜休養兩週以上,這樣是兩週還是?
2010年9月4日上午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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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您好:
依據您所提供的事實,
診斷證明休養時間為兩週以上,在認定上,即兩週為必須,
而超過為適宜,而實際請假仍以顧主與員工之協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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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插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