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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
匿名 提到...
如果今天在台灣的運動競賽現場
出現 跟世足決賽Jimmy Jump一樣的鬧場行為
是"一個人"的那種鬧場行為 但是他沒有蓄意攻擊球員、運動員、裁判等 行為
這樣的鬧場行為 會觸犯各種刑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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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6日上午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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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所謂Jimmy Jump,是形容非相關人員,闖入活動中,影響活動進行的行為。
而如果無危害安全的狀況,旦已經影響到活動進行
可以參考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或是刑法第 152 條
以強暴脅迫或詐術,阻止或擾亂合法之集會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刑法上對於集會之定義,目前並不明確,二亦未有此條之判例可尋。
如有危害到人員安全
可以傷害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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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插電